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浙人专[2006]351号)、《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》(杭人社发[2021]28号)有关规定,娄宇栋等415人经所在单位考核鉴定,已具备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。现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,确认娄宇栋等415人具有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,任职资格的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起计算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(附后)。
附件:娄宇栋等415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
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2年1月5日